潤泰全球

供應商評估管理

供應商評估管理

供應商篩選與評估

潤泰全球採購組依據各單位需求搜集有能力滿足需求之廠商,新廠商則需將公司經營項目、財務狀況等相關資訊呈報主管認可後,才可列入供應商名單。針對採購需求,需尋找符合資格之廠商對欲實施項目提供報價,再公司內部針對報價資訊,會同需求單位進行比議價。

供應商定期評核

公司每年定期針對供應商依品管計劃、交期、未來發展及配合度等進行評核,針對優良供應商則可多加配合;若有評核不佳部分則與供應商溝通改善,以利雙方長期合作發展。

供應商評核項目

評核項目評分方式
品管計劃依前置作業、製作中、製作後的品質項目為合格標準
交期依最後議定之交期為合格標準
未來發展依廠商未來持續提供公司需求產品之能力
配合度

  1. 依廠商/代理商整體配合度

  2. 視廠商對本公司各項合理之要求及政策之改善配合度

供應商永續評核-2025年

為確保工作環境安全、員工健康與人權受到尊重,對於國內廠商有社會責任之告知及監督之責,由廠商自我評核在社會責任上的表現,並據此為本公司評判廠商優劣之初步評判標準。

藉由社會責任宣告、自我評量及承諾等程序,來建立廠商對於社會責任重要性之認知,並供本公司評量廠商之依據。

社會責任認證項目檢核主要由廠商自我評量,輔以人員查核以檢核廠商自由評量之正確性及社會責任之落實。

潤泰全球於2025年進行2次供應商評核,共評核71間供應商,經鑑別後,其中並未發現具有重大顯著實際與潛在風險之供應商,亦未有因違反環境、社會等具有負面衝擊之情事而停止與其合作之供應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