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泰全球

董事會

董事會

董事會為最高治理單位,依照「公司章程」、「董事會議事規範」等相關法令政策行使職權,負責潤泰全球整體經營方向、財務業務報告、內部稽核業務等,並且共同負責經濟、社會和環境相關ESG議題。

董事會透過一年內多次定期及不定期召開的會議,就與公司治理相關之經濟、環境及社會議題授權董事長制定年度永續發展目標並指派予各個相關部門,並於董事會就關鍵事件向董事長或董事會進行報告,由董事會議事單位進行追蹤後並提報下次之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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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國籍或註冊地法人名稱
(代表人)姓名
選(就)任
日期
主要經(學)歷
董事長中華民國匯弘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徐盛育
2024.06.27
2024.06.27
台灣大學商研所
「中國大潤發」首席財務官
董事中華民國匯弘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尹崇堯
2024.06.27
2025.05.27
英國牛津大學博士
南山人壽(股)公司董事長
董事中華民國尹書田醫療財團法人
代表人:李志宏
2024.06.27
2024.06.27
台大商研所企管碩士
潤弘精密工程(股)公司董事長
董事中華民國尹書田醫療財團法人
代表人:蔡順發
2024.06.27
2024.08.02
東華大學企研所
董事中華民國高月梅2025.05.28銘傳商專會統科
上海喜士多便利連鎖公司財務副總經理
董事中華民國陳巧靚2025.05.28台北市立士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康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資金長
獨立董事中華民國鄧家駒2024.06.27美國印第安那大學決策與資訊科學哲學博士
國寶人壽保險(股)公司風控長
國立台灣科技大學資訊管理科學系副教授
一通科技(IBM)首席諮詢顧問
美國馬利蘭州立大學資訊管理系助理教授
獨立董事中華民國陳守仁2024.06.27國立中興大學企業管理研究所碩士
康成投資(中國)有限公司 人力資源部總經理
潤福生活事業(股)公司 總經理
獨立董事中華民國陳妙芳2024.06.27臺北市立商業職業學校畢業
潤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光華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財務副理
潤泰營造(股)公司財務經理
董事會成員專業資格
姓名專業資格與經驗
董事長
徐盛育
臺灣大學商學研究所碩士
歷任潤泰工業(股)公司財務部及生產部協理、興業建設(股)公司副總經理、潤泰營造(股)公司總經理、潤弘工程(股)公司董事長,並曾擔任大陸地區大潤發品牌事業財務副總、財務總經理、董事、副董事長,前述工作經驗超過20年以上
具備豐富的實務經驗、策略管理及領導能力與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
董事
尹崇堯
英國牛津大學博士
現任南山人壽保險(股)公司董事長、潤泰創新國際、潤弘精密工程事業、潤泰精密材料、潤成投資控股等公司之董事
擁有豐富學識涵養及具有5年以上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
董事
李志宏
台大商研所企管碩士
現任潤泰創新國際(股)公司董事及總經理與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公司董事長,以及潤泰精密材料、潤泰旭展、潤泰百益等公司之董事
具備5年以上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
董事
蔡順發
東華大學企研所
擔任潤泰創新國際(股)公司財務部主管職務超過5年以上
具備5年以上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
董事
高月梅
銘傳商專會統科
曾任上海喜士多便利連鎖公司財務副總經理、潤德室內裝潢設計工程(股)公司會計協理、潤泰營造(股)公司會計協理、潤泰建設(股)公司會計協理
潤泰紡織(股)公司會計科長,財會部主管職務超過5年以上
具備5年以上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
董事
陳巧靚
台北市立士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曾任康成投資(股)公司財務部資金長、潤泰紡織(股)公司財務部協理、評輝營造(股)公司財務部副理,財會部主管職務超過5年以上
具備5年以上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
獨立董事
鄧家駒
美國印第安那大學決策與資訊科學哲學博士
曾於國立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系、國立台灣科技大學資訊管理科學系、北京中國人民大學統計學院及廈門大學數據挖掘中心擔任教職,教職資歷超過10年以上。
曾擔任國寶人壽、上海旺資金融、北京資採信息技術及一通科技(IBM)等公司高階經理人及顧問。
擁有豐富學識涵養及具有5年以上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
為審計委員會成員
獨立董事
陳守仁
國立中興大學企業管理研究所碩士
康成投資(中國)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總經理
潤福生活事業(股)公司 總經理
擁有豐富學識涵養及具有5年以上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
為審計委員會成員
獨立董事
陳妙芳
臺北市立商業職業學校畢業
擁有豐富學識涵養及具有5年以上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
為審計委員會成員
專業背景、技能與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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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性別年齡國籍項目
經營
管理
領導
決策
產業
知識
財務
會計
法律行銷
管理
風險
管理
資訊
科技
徐盛育61-70中華民國vvvvvv
尹崇堯41-50中華民國vvvvv
李志宏61-70中華民國vvvvv
蔡順發41-50中華民國vvvvv
高月梅61-70中華民國vvvvv
陳巧靚61-70中華民國vvvvv
鄧家駒61-70中華民國vvvvv
陳守仁61-70中華民國vvvv
陳妙芳71-80中華民國vvvv
董事會成員獨立性情形
姓名獨立性情形兼任其他公開發行
公司獨立董事家數
董事長 徐盛育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0
董事 尹崇堯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0
董事 李志宏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0
董事 蔡順發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0
董事 高月梅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0
董事 陳巧靚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0
獨立董事
鄧家駒
詳下列附註0
獨立董事
陳守仁
詳下列附註0
獨立董事
陳妙芳
詳下列附註0

註:

  1. 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2. 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但如為公司與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屬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3. 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4. 非(1)所列之經理人或(2)、(3)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親屬。
  5. 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5%以上、持股前五名或依公司法第27 條第1項或第2項指派代表人擔任公司董事或監察人之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但如為公司與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屬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6. 非與公司之董事席次或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半數係由同一人控制之他公司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但如為公司或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屬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7. 非與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互為同一人或配偶之他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或受僱人(但如為公司與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屬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8. 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股5%以上股東(但特定公司或機構如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20%以上,未超過50%,且為公司與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屬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9. 非為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審計或最近二年取得報酬累計金額未逾新臺幣50 萬元之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相關服務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但依證券交易法或企業併購法相關法令履行職權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公開收購審議委員會或併購特別委員會成員,不在此限。
  10. 未與其他董事間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11. 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

未有公司法第27條規定以政府、法人或其代表人當選。

董事會獨立性:

本公司於2024年6月27日選舉出第17屆董事共9位。其中一般董事6位、獨立董事3位(33%),3人為女性(33%),董事中包含3名獨立董事,董事年齡分布50歲以下2名(22%),50歲以上7名(78%)。

本公司董事會成員中並無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董事間(包含董事及獨立董事)並無具有配偶及二親等以內親屬關係之情形發生。

董事會多元化政策

本公司之董事會應指導公司策略、監督管理階層、對公司及向股東會負責,其公司治理制度之各項作業與安排,應確保董事會依照法令、公司章程之規定或股東會決議行使職權。

本公司之董事會結構,應就公司經營發展規模及其主要股東持股情形,衡酌實務運作需要,決定9人之適當董事席次。
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除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外,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宜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二大面向之標準:

一、基本條件與價值:
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其中女性董事比率宜達董事席次三分之一。

二、專業知識與技能:
專業背景(如法律、會計、產業、財務、行銷或科技)、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等。
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

  • 營運判斷能力。
  • 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 經營管理能力。
  • 危機處理能力。
  • 產業知識。
  • 國際市場觀。
  • 領導能力。
  • 決策能力。
董事會成員及重要管理階層之接班規劃

董事會成員之接班規劃及運作:

本公司董事選任係依據「公司章程」採候選人提名制度,並由股東會投票選任,進而組成董事會。
董事會成員須具備財務、業務、會計等專業背景、技能與經歷,具有充分之素養與技能執行董事職務。
本公司進行之董事繼任計畫,需符合下列條件:

  • 具備與本公司核心價值相符且有助於公司經營管理的專業背景、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
  • 誠信、負責、創新並具決策力。
  • 整體董事會專長面向需包含企業策略與管理、會計與稅務、財務金融、法律。
  • 本公司董事候選人名單甄選過程

本公司亦訂有「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董事會成員於每年皆進行績效評估之考評,以確認董事會運作之有效,並將績效評估結果作為遴選或提名董事時之參考依據。

重要管理階層之接班規劃及運作:

本公司目前主要管理階層為徐志漳總經理及相關部門主管等人,本公司為培育重要管理階層,不定期舉辦內部及外部課程,課程內容除提升管理階層之專業智識、公司治理等能力,並強化管理階層領導才能、策略規劃與前瞻性,以順應潮流趨勢之變化,與時俱進。

本公司每年辦理NMTP中高階主管管理能力訓練課程,透過內部高階主管多年產業的實務經驗,分享公司組織文化與經營管理上的智識。每半年皆執行員工績效評核,透過平日觀察及績效評估,了解應強化之處、個人發展及公司期望,並以考核結果作為日後接班規劃之參考。

本公司由財務部門及股務單位等相關部門兼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並經2021年5月1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由財務管理部張秀燕副總經理兼任公司治理主管,張秀燕副總具備上市公司財務、會計相關工作經驗達10年以上,公司治理主管及相關兼責單位相關事務,包括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提供董事及獨立董事執行業務所需相關資料、協助董事及獨立董事遵循法令、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辦理公司登記及變更登記、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並協助董事會強化職能。

114年度進修情形如下:

進修日期課程名稱進修時數
2025/7/92025國泰永續金融暨氣候變遷高峰論壇6
2025/8/29CDP對應IFRS S2問題解析報告發布會
強化氣候資訊揭露以提升企業氣候韌性
3
2025/10/16第十五屆臺北公司治理論壇6

一、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每季至少召開會議乙次,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
二、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之溝通情形:
  1. 內部稽核主管逐月將稽核報告呈報獨立董事,就本公司內部稽核執行狀況及內控運作情形提出報告。
  2. 2024年呈報獨立董事及審計委員會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情形摘要,獨立董事均未提出需進行改善之建議:
日期溝通重點
按月每月稽核業務執行報告
2024/02/02
審計委員會
2023年第四季稽核報告
2024/05/13
審計委員會
2024年第一季稽核報告
2024/08/13
審計委員會
2024年第二季稽核報告
2024/11/12
審計委員會
2024年第三季稽核報告
2024/12/27
審計委員會
2025年度之稽核計畫提報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報告溝通本公司擬定之年度稽核計畫。
三、獨立董事與會計師之溝通:
  1. 會計師於每季季報及年報期間,就查核計劃、執行情形及結果與審計委員會進行溝通。如有其他營運方面或內控等相關個案需即時進行溝通討論,則視情況安排會議。
  2. 歷次審計委員會與簽證會計師溝通情形,各委員均未提出須進行改善之建議
日期溝通重點
2024/03/13
審計委員會
2023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查核結果
2024/05/13
審計委員會
2024年度第1季合併財務報表核閱結果
2024/08/13
審計委員會
2024年度第2季合併財務報表核閱結果
2024/11/12
審計委員會
2024年度第3季合併財務報表核閱結果
2024/12/27
獨立董事與會計師會議

  1. 主辦會計師之角色及責任

  2. 查核計畫

  3. 會計師之獨立性

  4. 國際職業會計師道德守則IESBA code重要修訂

  5. 審計品質指標資訊 AQI

2024/12/27
審計委員會
2024年度財務報表之相關查核規劃事項說明

本公司董事會每年應依本辦法之評估程序及評估指標執行內部董事會績效評 估。本公司董事會績效評估之執行,應至少每三年由外部專業獨立機構或外部專家學者團隊執行評估一次。董事會內部及外部績效評估結果,應於次一年度第一季結束前完成。

本公司董事會評估之範圍,包括整體董事會、個別董事成員及功能性委員會之績效評估,評估之方式包括董事會內部自評、功能性委員會自評及董事成員自評。

2024年12月下旬由議事單位發出「董事成員自評問卷」9份並已全數回收,預計將董事會績效評估彙編結果提報2025年1月21日第6屆第2次薪酬委員會。

「外部評估報告」與「董事成員考核自評問卷彙總表」,併同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表(審計、薪資報酬)之績效評估,編撰成2024年度董事會績效評估報告。

本公司於2024年10月首次委託「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辦理本公司董事會績效評估;該機構及執行專家具獨立性之理由,包括

  1. 與受評公司無直接或間接之重大財務利益。
  2. 與受評公司或其董監事間,無以影響獨立性之商業關係。
  3. 未自受評公司或其董監事、經理人或主要股東價值重大之饋贈或禮物等,3位專家並出具「獨立性聲明」。

該機構根據本公司提供之董事會議事錄、內部現行政策、其他輔助文件及公開資訊,並結合包含董事會組成及專業發展、董事會決策品質、董事會運作效能、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及董事會參與企業社會責任程度五大面向之自評問卷與實地訪談結果出具外部評估報告,並彙整出評估結論與建議事項,供本公司內部使用,作為後續研擬相關改善措施決策之參考。

2025年度之董事會績效評估於2025年12月完成,預定將提報2026年首次董事會。詳細評核報告內容請參閱下方附檔。

董事會為最高治理單位,依照「公司章程」、「董事會議事規範」等相關法令政策行使職權,負責潤泰全球整體經營方向、財務業務報告、內部稽核業務等,並且共同負責經濟、社會和環境相關ESG議題。

董事會透過一年內多次定期及不定期召開的會議,就與公司治理相關之經濟、環境及社會議題授權董事長制定年度永續發展目標並指派予各個相關部門,並於董事會就關鍵事件向董事長或董事會進行報告,由董事會議事單位進行追蹤後並提報下次之董事會。

提醒:使用手機觀看表格時,請左右滑動
職稱國籍或註冊地法人名稱
(代表人)姓名
選(就)任
日期
主要經(學)歷
董事長中華民國匯弘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徐盛育
2024.06.27
2024.06.27
台灣大學商研所
「中國大潤發」首席財務官
董事中華民國匯弘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尹崇堯
2024.06.27
2025.05.27
英國牛津大學博士
南山人壽(股)公司董事長
董事中華民國尹書田醫療財團法人
代表人:李志宏
2024.06.27
2024.06.27
台大商研所企管碩士
潤弘精密工程(股)公司董事長
董事中華民國尹書田醫療財團法人
代表人:蔡順發
2024.06.27
2024.08.02
東華大學企研所
董事中華民國高月梅2025.05.28銘傳商專會統科
上海喜士多便利連鎖公司財務副總經理
董事中華民國陳巧靚2025.05.28台北市立士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康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資金長
獨立董事中華民國鄧家駒2024.06.27美國印第安那大學決策與資訊科學哲學博士
國寶人壽保險(股)公司風控長
國立台灣科技大學資訊管理科學系副教授
一通科技(IBM)首席諮詢顧問
美國馬利蘭州立大學資訊管理系助理教授
獨立董事中華民國陳守仁2024.06.27國立中興大學企業管理研究所碩士
康成投資(中國)有限公司 人力資源部總經理
潤福生活事業(股)公司 總經理
獨立董事中華民國陳妙芳2024.06.27臺北市立商業職業學校畢業
潤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光華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財務副理
潤泰營造(股)公司財務經理
董事會成員專業資格
姓名專業資格與經驗
董事長
徐盛育
臺灣大學商學研究所碩士
歷任潤泰工業(股)公司財務部及生產部協理、興業建設(股)公司副總經理、潤泰營造(股)公司總經理、潤弘工程(股)公司董事長,並曾擔任大陸地區大潤發品牌事業財務副總、財務總經理、董事、副董事長,前述工作經驗超過20年以上
具備豐富的實務經驗、策略管理及領導能力與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
董事
尹崇堯
英國牛津大學博士
現任南山人壽保險(股)公司董事長、潤泰創新國際、潤弘精密工程事業、潤泰精密材料、潤成投資控股等公司之董事
擁有豐富學識涵養及具有5年以上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
董事
李志宏
台大商研所企管碩士
現任潤泰創新國際(股)公司董事及總經理與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公司董事長,以及潤泰精密材料、潤泰旭展、潤泰百益等公司之董事
具備5年以上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
董事
蔡順發
東華大學企研所
擔任潤泰創新國際(股)公司財務部主管職務超過5年以上
具備5年以上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
董事
高月梅
銘傳商專會統科
曾任上海喜士多便利連鎖公司財務副總經理、潤德室內裝潢設計工程(股)公司會計協理、潤泰營造(股)公司會計協理、潤泰建設(股)公司會計協理
潤泰紡織(股)公司會計科長,財會部主管職務超過5年以上
具備5年以上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
董事
陳巧靚
台北市立士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曾任康成投資(股)公司財務部資金長、潤泰紡織(股)公司財務部協理、評輝營造(股)公司財務部副理,財會部主管職務超過5年以上
具備5年以上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
獨立董事
鄧家駒
美國印第安那大學決策與資訊科學哲學博士
曾於國立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系、國立台灣科技大學資訊管理科學系、北京中國人民大學統計學院及廈門大學數據挖掘中心擔任教職,教職資歷超過10年以上。
曾擔任國寶人壽、上海旺資金融、北京資採信息技術及一通科技(IBM)等公司高階經理人及顧問。
擁有豐富學識涵養及具有5年以上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
為審計委員會成員
獨立董事
陳守仁
國立中興大學企業管理研究所碩士
康成投資(中國)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總經理
潤福生活事業(股)公司 總經理
擁有豐富學識涵養及具有5年以上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
為審計委員會成員
獨立董事
陳妙芳
臺北市立商業職業學校畢業
擁有豐富學識涵養及具有5年以上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
為審計委員會成員
專業背景、技能與學識
提醒:使用手機觀看表格時,請左右滑動
姓名性別年齡國籍項目
經營
管理
領導
決策
產業
知識
財務
會計
法律行銷
管理
風險
管理
資訊
科技
徐盛育61-70中華民國vvvvvv
尹崇堯41-50中華民國vvvvv
李志宏61-70中華民國vvvvv
蔡順發41-50中華民國vvvvv
高月梅61-70中華民國vvvvv
陳巧靚61-70中華民國vvvvv
鄧家駒61-70中華民國vvvvv
陳守仁61-70中華民國vvvv
陳妙芳71-80中華民國vvvv
董事會成員獨立性情形
姓名獨立性情形兼任其他公開發行
公司獨立董事家數
董事長 徐盛育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0
董事 尹崇堯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0
董事 李志宏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0
董事 蔡順發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0
董事 高月梅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0
董事 陳巧靚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0
獨立董事
鄧家駒
詳下列附註0
獨立董事
陳守仁
詳下列附註0
獨立董事
陳妙芳
詳下列附註0

註:

  1. 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2. 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但如為公司與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屬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3. 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4. 非(1)所列之經理人或(2)、(3)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親屬。
  5. 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5%以上、持股前五名或依公司法第27 條第1項或第2項指派代表人擔任公司董事或監察人之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但如為公司與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屬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6. 非與公司之董事席次或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半數係由同一人控制之他公司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但如為公司或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屬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7. 非與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互為同一人或配偶之他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或受僱人(但如為公司與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屬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8. 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股5%以上股東(但特定公司或機構如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20%以上,未超過50%,且為公司與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屬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9. 非為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審計或最近二年取得報酬累計金額未逾新臺幣50 萬元之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相關服務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但依證券交易法或企業併購法相關法令履行職權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公開收購審議委員會或併購特別委員會成員,不在此限。
  10. 未與其他董事間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11. 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

未有公司法第27條規定以政府、法人或其代表人當選。

董事會獨立性:

本公司於2024年6月27日選舉出第17屆董事共9位。其中一般董事6位、獨立董事3位(33%),3人為女性(33%),董事中包含3名獨立董事,董事年齡分布50歲以下2名(22%),50歲以上7名(78%)。

本公司董事會成員中並無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董事間(包含董事及獨立董事)並無具有配偶及二親等以內親屬關係之情形發生。

董事會多元化政策

本公司之董事會應指導公司策略、監督管理階層、對公司及向股東會負責,其公司治理制度之各項作業與安排,應確保董事會依照法令、公司章程之規定或股東會決議行使職權。

本公司之董事會結構,應就公司經營發展規模及其主要股東持股情形,衡酌實務運作需要,決定9人之適當董事席次。
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除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外,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宜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二大面向之標準:

一、基本條件與價值:
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其中女性董事比率宜達董事席次三分之一。

二、專業知識與技能:
專業背景(如法律、會計、產業、財務、行銷或科技)、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等。
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

  • 營運判斷能力。
  • 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 經營管理能力。
  • 危機處理能力。
  • 產業知識。
  • 國際市場觀。
  • 領導能力。
  • 決策能力。
董事會成員及重要管理階層之接班規劃

董事會成員之接班規劃及運作:

本公司董事選任係依據「公司章程」採候選人提名制度,並由股東會投票選任,進而組成董事會。
董事會成員須具備財務、業務、會計等專業背景、技能與經歷,具有充分之素養與技能執行董事職務。
本公司進行之董事繼任計畫,需符合下列條件:

  • 具備與本公司核心價值相符且有助於公司經營管理的專業背景、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
  • 誠信、負責、創新並具決策力。
  • 整體董事會專長面向需包含企業策略與管理、會計與稅務、財務金融、法律。
  • 本公司董事候選人名單甄選過程

本公司亦訂有「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董事會成員於每年皆進行績效評估之考評,以確認董事會運作之有效,並將績效評估結果作為遴選或提名董事時之參考依據。

重要管理階層之接班規劃及運作:

本公司目前主要管理階層為徐志漳總經理及相關部門主管等人,本公司為培育重要管理階層,不定期舉辦內部及外部課程,課程內容除提升管理階層之專業智識、公司治理等能力,並強化管理階層領導才能、策略規劃與前瞻性,以順應潮流趨勢之變化,與時俱進。

本公司每年辦理NMTP中高階主管管理能力訓練課程,透過內部高階主管多年產業的實務經驗,分享公司組織文化與經營管理上的智識。每半年皆執行員工績效評核,透過平日觀察及績效評估,了解應強化之處、個人發展及公司期望,並以考核結果作為日後接班規劃之參考。

本公司由財務部門及股務單位等相關部門兼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並經2021年5月1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由財務管理部張秀燕副總經理兼任公司治理主管,張秀燕副總具備上市公司財務、會計相關工作經驗達10年以上,公司治理主管及相關兼責單位相關事務,包括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提供董事及獨立董事執行業務所需相關資料、協助董事及獨立董事遵循法令、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辦理公司登記及變更登記、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並協助董事會強化職能。

114年度進修情形如下:

進修日期課程名稱進修時數
2025/7/92025國泰永續金融暨氣候變遷高峰論壇6
2025/8/29CDP對應IFRS S2問題解析報告發布會
強化氣候資訊揭露以提升企業氣候韌性
3
2025/10/16第十五屆臺北公司治理論壇6

一、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每季至少召開會議乙次,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
二、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之溝通情形:
  1. 內部稽核主管逐月將稽核報告呈報獨立董事,就本公司內部稽核執行狀況及內控運作情形提出報告。
  2. 2024年呈報獨立董事及審計委員會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情形摘要,獨立董事均未提出需進行改善之建議:
日期溝通重點
按月每月稽核業務執行報告
2024/02/02
審計委員會
2023年第四季稽核報告
2024/05/13
審計委員會
2024年第一季稽核報告
2024/08/13
審計委員會
2024年第二季稽核報告
2024/11/12
審計委員會
2024年第三季稽核報告
2024/12/27
審計委員會
2025年度之稽核計畫提報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報告溝通本公司擬定之年度稽核計畫。
三、獨立董事與會計師之溝通:
  1. 會計師於每季季報及年報期間,就查核計劃、執行情形及結果與審計委員會進行溝通。如有其他營運方面或內控等相關個案需即時進行溝通討論,則視情況安排會議。
  2. 歷次審計委員會與簽證會計師溝通情形,各委員均未提出須進行改善之建議
日期溝通重點
2024/03/13
審計委員會
2023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查核結果
2024/05/13
審計委員會
2024年度第1季合併財務報表核閱結果
2024/08/13
審計委員會
2024年度第2季合併財務報表核閱結果
2024/11/12
審計委員會
2024年度第3季合併財務報表核閱結果
2024/12/27
獨立董事與會計師會議

  1. 主辦會計師之角色及責任

  2. 查核計畫

  3. 會計師之獨立性

  4. 國際職業會計師道德守則IESBA code重要修訂

  5. 審計品質指標資訊 AQI

2024/12/27
審計委員會
2024年度財務報表之相關查核規劃事項說明

本公司董事會每年應依本辦法之評估程序及評估指標執行內部董事會績效評 估。本公司董事會績效評估之執行,應至少每三年由外部專業獨立機構或外部專家學者團隊執行評估一次。董事會內部及外部績效評估結果,應於次一年度第一季結束前完成。

本公司董事會評估之範圍,包括整體董事會、個別董事成員及功能性委員會之績效評估,評估之方式包括董事會內部自評、功能性委員會自評及董事成員自評。

2024年12月下旬由議事單位發出「董事成員自評問卷」9份並已全數回收,預計將董事會績效評估彙編結果提報2025年1月21日第6屆第2次薪酬委員會。

「外部評估報告」與「董事成員考核自評問卷彙總表」,併同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表(審計、薪資報酬)之績效評估,編撰成2024年度董事會績效評估報告。

本公司於2024年10月首次委託「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辦理本公司董事會績效評估;該機構及執行專家具獨立性之理由,包括

  1. 與受評公司無直接或間接之重大財務利益。
  2. 與受評公司或其董監事間,無以影響獨立性之商業關係。
  3. 未自受評公司或其董監事、經理人或主要股東價值重大之饋贈或禮物等,3位專家並出具「獨立性聲明」。

該機構根據本公司提供之董事會議事錄、內部現行政策、其他輔助文件及公開資訊,並結合包含董事會組成及專業發展、董事會決策品質、董事會運作效能、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及董事會參與企業社會責任程度五大面向之自評問卷與實地訪談結果出具外部評估報告,並彙整出評估結論與建議事項,供本公司內部使用,作為後續研擬相關改善措施決策之參考。

2025年度之董事會績效評估於2025年12月完成,預定將提報2026年首次董事會。詳細評核報告內容請參閱下方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