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政策宣言
人權政策宣言
潤泰全球秉持以人為本,維護友善的工作環境,制定相關人權政策,遵守國際公認的人權標準做為最高指導原則與人權勞動相關法規,致力維護員工結社自由、發言的權益,不因員工之種族、膚色、宗教、國籍、性別、性向、年齡、身心障礙等因素而有所歧視。本公司針對新進員工進行人權相關教育訓練宣導。
潤泰全球聘用人員之年紀皆依勞基法規定,不僱用童工,除每日工時不得逾8小時,每週工時不得逾40小時外,針對建教合作之學生及暑期工讀生之工作時段最早為7:00,最晚不超過22:00;所派予之工作以一般性且不具危險性為主。
潤泰全球秉持著以人為本,為維護每位員工的權益及建構健康安全的職場,制定「員工行為准則」及相關人權政策,尊重並支持「聯合國世界人権宣言」、「聯合國全球盟約」與「國際勞工組織公約」之勞動標準,致力於打造友善、安全、衛生的職場。
適用範圍
包含但不限於正式員工、契約員工在內所有同仁,以及供應商、客戶等合作夥伴。我們的人權政策宣言如下:
人權宣言及管理方針
- 就業機會公正、公平、公開
不以種族、膚色、國籍、性別、年齡、婚姻狀態與家庭狀況、殘障或懷孕,以及政治立場或宗教信仰作為員工任用、考核及升遷的標準,確保工作機會均等。 - 合法的聘雇
恪遵當地政府勞動法令、國際規範,提供員工合理薪資,並依規定辦理社會保險,及尊重員工意願,禁止強迫勞動。 - 免於性騷擾及歧視
嚴禁工作場所中任何性騷擾與歧視之行為。 - 禁用童工
催用標準應符合當地法規中最低年齡之限制。 - 建立健康、安全工作環境
提供安全及健康的工作環境,承諾依據適用的安全與健康法規,並透過防範措施的執行,不僅盡量減少發生與工作相關傷病,更進一步營造健康、安全且互相尊重的工作環境,並致力使員工維持身心健康及工作生活平衡。
董事長
總經理
人權政策推動情形
本公司秉持以人為本,維護友善的工作環境,制定相關人權政策,遵守國際公認的人權標準做為最高指導原則與人權勞動相關法規,致力維護員工結社自由、發言的權益,不因員工之種族、膚色、宗教、國籍、性別、性向、年齡、身心障礙等因素而有所歧視。本公司針對新進員工進行人權相關教育訓練宣導。
依據本公司人權政策,推動之各項具體管理方案如下:
就業機會公正、公平、公開
| 性別 | 勞雇類型 | 總計 | |
|---|---|---|---|
| 全職員工 | 兼職員工 | ||
| 女 | 66% | 59% | 66% |
| 男 | 34% | 41% | 34% |
| 項目 | 員工年齡 | |||
|---|---|---|---|---|
| 未滿30歲 | 30-50 歲 | 51 歲以上 | 小計 | |
| 女 | 12% | 35% | 19% | 66% |
| 男 | 8% | 19% | 7% | 34% |

| 身心障礙聘用人數 | 外籍(非台灣籍)員工聘用人數 | 少數族群(原住民)聘用人數 |
|---|---|---|
| 12 | 1 | 5 |
| 薪酬比例 | 主管 | 非主管 |
|---|---|---|
| 女 | 1.00 | 1.00 |
| 男 | 2.01 | 0.84 |
| 育嬰留停復職率% | 育嬰留停留任率% |
|---|---|
| 86% | 20% |
合法的聘雇
免於性騷擾及歧視
本公司訂定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置放於員工專區網站中,明確定義員工於工作場所中不應有之行為,及申訴管道。
2024年未收到相關申訴或投訴事件,或受到主管機關處分。
禁用童工
建立健康、安全工作環境
| 年份 | 工作總時數 | 職災 | ||
|---|---|---|---|---|
| 嚴重的職業傷害人數 | 死亡人數 | 可記錄職業傷害人數 | ||
| 2023 年 | 894,452 | 0 | 0 | 2 |
人權政策宣導:
本公司以電子郵件不定期辦理與人權政策相關議題之宣導及於各項會議中重申公司之各項人權政策,使員工瞭解如何防治及因應,提升人員對前述議題的認知及關注,累計至2024年共計125人參加宣導,訓練時數合計約21小時。